当前位置:心态吧文章素质修养素质修养 → 素质误区与文凭歧视

素质误区与文凭歧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6 7:22:36

         刚刚出炉的《广州社会发展蓝皮书》显示:广州的人口文化素质在全国排名第四,在广东省位居第一。评价标准是每10万人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量。(《广州日报》)

         无须说,绝大多数人能侃侃而论:文化素质是特别难准确定义的慨念,不能与文凭划上等号,文凭高不代表着文化素质高,文凭低也不代表着文化素质低。陈寅恪先生,沈从文先生,都是没有文凭的,总不能因此说,他们俩儿,竟然缺乏文化素质吧。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被高看第一眼、享受特别优待的基本不是陈寅恪们,而是硬硬的招牌、高高的文凭,却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合理性,更多、更好的教育确实更助于成长,这是不容否认的,尽管并不绝对。关健是,这样的高看第一眼、这样的优待,不能升级为对其他群体的公然歧视、制度性歧视,如一具枷锁,将陈寅恪们、沈从文们锁在原地,不容其脱颖而出。

         在中国看招聘启示,总难免会有一款要求、要求具有何种学历,但学历教育截然不同于培训教育,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工作岗位,劳动者能够胜任与否,往往都取决于培训教育而不是学历教育的完善与否,参照国际惯例,对于绝大多数就业岗位来说,动辄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要求是赤裸裸的文凭歧视。特别是公共财政供养的就业岗位,本应尽可能向公众开放,却带头在学历教育上吹毛求疵、作公然歧视性的过高要求,且过高要求与能否胜任岗位并无直接联系,尤为令人遗憾。

         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警察学历资格要求是中五,仅相当于国内的高中毕业,同等学历,在大陆绝无资格应聘警察。大陆警察的学历教育程度远胜特区警察,然而要说大陆警察在职业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整体素质远远超过了香港警察,恐怕没几个人会赞同。包括警察在内,公务员们从事着很事务性的工作,对于学历教育的要求不高,而对于培训教育的要求极高。他们能够在职业行为中表现出怎样的素质,一则决定于法律法规、典章制度的完善、落实程度,二则,决定于他们自己的道德信仰、职业水准,凡此种种,都比学历教育重要得多。

         现实生活中,文凭歧视不仅在招聘、应聘过程中体现出来,最要命的是已经渗透进了职业体系的方方面面,举凡晋级晋职,莫不与其有关,甚至,以文凭高低为标准实行的赤裸裸的同工不同酬、不同福利待遇,本应该被谴责、被起诉的歧视,居然被宣传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万般皆下品,唯有文凭高”,不仅意味着在关于文化素质的认识上陷入了误区,更意味着职业考核体系形同虚设,没有能力考核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了,

[1] [2]  下一页

收藏到网摘: 新浪ViVi 搜狐网摘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QQ书签 YouNote网摘 和讯网摘 天下图摘 Google书签 Yahoo书签 DIGG this story 添加到百度搜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