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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职责规范—贺氏管理咨询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6-20 12:08:35
从入职之日起人力资源部要建立系统的干部跟踪考核档案,随时了解其工作状态、思想动态,并配合各分公司妥善解决其工作与生活上的困难;结合其个人志向,为其在集团做出职业设计或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引导、促进每个干部健康、顺利成长。同时常规考核到位,及时将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

    集团开展灵活的干部任用方式,干部任职可采取个人自荐、公司推荐、总部任命和公开选拔多种方式。个人自荐书可直接邮寄或传真人力资源部、总办,甚至直接寄给总裁,公司推荐一律传真到人力资源部,

干部任免权 分公司副总以上管理干部和财务部、供应部副经理以上干部任免权在总裁,其他中层管理干部(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任免;各分公司有任免建议权;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任免车间主任、班组长,可以积极向人力资源部推荐更高层次的后备管理干部,

    集团于每年年中和年末对干部进行两次考核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职级升降或淘汰处理,

第六条  奖励与惩罚制度

  为创建一流的企业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激励和约束机制,倡导“人人争先进、个个赶先进”的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意识和工作风貌,集团内各公司要切    实开展“奖优罚劣”活动。

奖励  完成本职业务工作,为公司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有显著成绩;在工艺设计、品种研发和现有设备的挖潜、革新、改造等方面获得创造发明或技术突破;在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显著成绩;见义勇为、保护企业和员工财产做出显著成绩;以及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大家公认需奖励者,奖励方式:奖金、授予荣誉证书、晋级、提职、新员工提前转正等。

    惩罚  无论干部员工都必须遵守集团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背离制度的一切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集团和公司管理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行为,分别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辞退、除名。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人才留用制度   

为吸纳、留住人才,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主人翁意识,企业将逐渐由中高层干部持股扩展到全员持股,并向股份制有限公司发展;企业将建立起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薪酬福利体系;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员工参加自学考试;同时在发扬华生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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