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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校门可以看到许多半土不洋的景象,一口黄牙吼着家乡话的时髦女子,染着头发挖着鼻孔的另类男人,吵架吵得唾沫星子乱飞的橘子摊主,赤身裸体的小服装店模特……让人实在哭笑不得。马路上十分热闹,尘土飞扬,四个轮的汽车和两个轮的驴车相映成趣。若是赶上空山新雨后,桑塔纳在身边擦过,恰又压到一滩湿润的驴粪,呼拉溅你一身,更是倒霉。到处可见大小书摊,盗版书冒名书色情书应有尽有,品种不止齐全简直是奇全,让人不由惊叹此处小贩的经商手腕。与书摊并驾齐驱的乃是烧烤摊,几十米就可见一摊,几个摊堆一起就成了一大摊,晚上人群熙攘,生意兴隆起来便烟雾缭绕,马路立马被一朵烟云笼罩,如同蒸馒头,车灯在其中若隐若现颇有意境。纵观之,混混沌沌仿佛盘古当年开天地时偷工减料的作品。我向来不去挤人群,那股子狐臭加香水的味道让我回想起来就想吐。
晚上与小虾这段躺在草地上的时间是一天中唯一让我感到舒心的片断。其他时间我像是浸在一滩污浊臭水中一样感觉窝囊至极。回寝室后看到的那几个人,自豪心理被一大堆假货不可思议的吹膨胀,眼睛长到头顶上,自然无视我这种“大城市来的乡下人”的存在。我对这种肤浅的王八羔子十分不屑,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也懒得说。多年来我总结出一条定律,那就是——人有一种美德叫做“贱”。人类天生自负的可笑,比如四个人绑在一皮筏子上扔到长江里面找死,美其名曰“漂流”。人家长江宅心仁厚,让你求死不能,上岸后这帮人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又放言曰“征服长江”!几个人加上一个皮筏子去和长江单挑,无异于螳臂当车,只不过是侥幸活命,何谈“征服”二字?实在让人汗颜。我一度为自己是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种族中的一员而由衷脸红。但人人如此,这倒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胡适也在《易卜生主义》里无奈的苦笑我们把“自欺欺人”归为“道德”。许多东西原本毫无道理,只因为其存在太久,我们一生下来以此教育,于是就不假思索的认为它的存在是理所应该的。
我呸!
我未成熟的心灵遭受了这一重创,胸中挺憋气。于是从一帮子要么喜笑颜开要么垂头丧气的同僚身边走过,蹭出校门,在人头攒动的街头晃荡,以期待有所释放。
只可惜想在这种地方找释放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一身的晦气非但没散去反而在人群中挤得更加凝练,粘在身上捂出一肚子火无处发泄。不知不觉中走了三四公里,天色已暗,街上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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